首页 资讯 正文
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
体育正文 174 0
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
千万(qiānwàn)别忘了上牌这一步! 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(guǎnlǐ),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化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福建省(fújiànshěng)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号牌制作规范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制作规范》《龙岩市(lóngyánshì)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,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(qǐyòng)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(tōngzhī)如下(rúxià): 一、即日起,龙岩市各县(市、区)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(zìxíngchē)登记使用等实际情况,对新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陆续启用(qǐyòng)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(hàopái)。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为渐变绿色(号牌样式附后),统一安装在车辆后部,工本费保持13元(yuán)不变。 二、原已登记悬挂的电动自行车号牌(hàopái)继续使用(shǐyòng)。如遇号牌遗失、破损等原因申请补换领号牌的,统一(tǒngyī)更换为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,车号同步予以变更。 三、未(wèi)按规定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禁止上道路行驶。 四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(zìxíngchē),驾驶人(rén)应当年满十六周岁,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(de)身体缺陷和疾病。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。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(bùdé)载人,成年人驾驶具备搭载(dāzài)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。搭载时,乘坐人员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,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,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。 龙岩市(lóngyánshì)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龙岩市电动(diàndòng)自行车新式号牌样式 号牌尺寸:180mm(长)×120mm(宽(kuān))×3mm(厚),颜色为渐变绿色(lǜsè)。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